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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 作者 ISBN 出版社
 
失恋排行榜

【作者】(英)尼克·霍恩比(Nick Hornby)著
【出版社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
  • 【出版年度】2009-6-1
  • 【印刷时间】
  • 【ISBN】978-7-80173-439-6
  • 【语种】中文
  • 【版次】
  • 【印次】
  • 【页数】292页
  • 【千字】
  • 【开本】32开
  • 【装帧】平装
【定价】22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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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
    在北伦敦的一条小巷里,36岁的洛·弗莱明拥有一定小小的二手唱片行。在三年同居之后,他的女友萝拉弃他而去,搬离他塞满唱片、录音带和CD收藏的家。洛开始依照年代排序,列出他自己有生以来最伤心难过的被甩者“失恋排行榜”,在慧黠而充满反讽的自我嘲谑当中,如同以一张张唱片专辑名称、歌名和曲目排列顺序撰写生命传记一样,洛的生命就在其中流动……
本书是一本真正的男人之书,关于三十而立以后的男女关系,关于社会对男人的期待与男人的迷失,关于男人如何从被废中康复,关于男人时时刻刻的噩梦——“他一定很爱你,也把我比下去”(潜台词是“他那个更大些,也把我比下去”),关于男人的不安全感、恐惧与忧伤,关于男人的狭隘眼光(比如沉溺于排行榜或收藏),关于男人的厌世和偏执狂……在老友飘零四方或结婚生子之后,被遗弃的近中年的男人也只剩下这些了。
至少今天,在无关失恋的沙场或机场,你还是会发现阅读《失恋排行榜》就像听一支单曲,一出声你就知道这是首好歌,但是它结束得很快,所以你还想再听一遍,因为它让你感受到了某种古怪的成长(是的,一本有一个拒绝成长的主角的书让你感受到成长),而且会让一个又一个的傻笑留在你本来就很傻的脸上。

作者简介
    尼克•霍恩比,《纽约客》杂志的流行音乐乐评人,1999年荣获美国文艺学院颁发福斯特奖。他不但是著名的流行音乐乐评家,也是近年来英国最走红的作家。他深谙现代年轻人的生活节奏,并以精湛的英式幽默掳获读者的心,作品屡屡被改编成电影。他出生于伦敦郊区小镇,剑桥大学英语文学专业毕业后在综合中学教英语,随后开始为报章媒体,如《号外》和《文学杂志》自由撰稿。个人回忆录《极度狂热》,出版后一鸣惊人占据年度畅销榜,随后所写的每一本小说,例如《失恋排行榜》、《男孩•男人》、《砰!》等几乎都在畅销榜和专业书评获得双赢。其小说本身深谙伦敦人的流行文化,慧黠中透着伤感,被人称为“抑郁喜剧”。

编辑推荐
今晚,有史以来第一次,我大概知道我应该怎么做了。
一本即将步入中年的男子的爱情告白书,一个撞毁沉埋于深海之中的情爱黑匣子,一部男人完成从幼稚到成熟的蜕变历程的心智写真!
读《失恋排行榜》就像在听一张伟大的单曲唱片。你打一开始就知道它真是美妙,在歌曲结束的时候,你会想再听一次,因为它让你感觉年轻,以及成长。而在同时,你脸上会露出愚蠢的笑容。
更是这本书是一张唱片的话,我们会立即称它为经典,因为它就是那样的东西。
——英国《卫报》专栏作家 苏珊·摩尔
在他的所有著作中,《失恋排行榜》在很多人心目中排在第一。对我来说,或许是与《31首歌》并列第一。
——著名乐评人 郝舫

插图插页
    那时……
我的无人荒岛,有史以来,前五名最值得纪念的分手,依年代排名如下:
1.艾莉森•艾许华斯
2.彭妮•贺维克
3.杰姬•艾伦
4.查理•尼科尔森
5.莎拉•肯德鲁
这些人真的伤到了我的心。你在上面看得到你的名字吗,萝拉?我想你能挤进前十名,不过前五名可没你的位置,那些位置保留给你无助于拯救我的羞辱与心碎。听起来或许比字面上更残酷,不过事实就是我们已经老到无法让对方遗恨终生,这是件好事,不是坏事,所以别认为挤不上榜是针对你来的。那些日子已经过去了,而且他妈的去得一千二净。那时候不快乐还真代表些什么,现在则不过是个累赘,像感冒和没钱一样。要是你真想整我的话,你就应该早点逮到我。
1.艾莉森•艾许华斯(1972)
几乎每个晚上,我们都在我家转角附近的公园里鬼混。我住在赫特福德,不过这跟住在英格兰任何一个郊区小镇没什么两样。就是那种郊区小镇,那种公园,离家只要三分钟,在一小排商家(一家VG超市、一家书报摊、一家卖酒的)的马路对面。附近没有半点能显现地方特色的东西。要是那些店开门的话(平常开到五点半,星期四到半夜一点,星期天整天),你可以到书报摊去看看本地的报纸,不过就算那样大概也找不出什么头绪。
我们当时十二三岁,才刚刚发现什么叫做反讽——或者这样说吧,就是后来才理解到那就是反讽的东西。我们只允许自己玩玩秋千和旋转椅,任凭其他小孩子玩意在一旁生锈,还要表现出一副自命不凡的不屑态度。这包括模仿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(吹口哨、聊天、把玩烟蒂或火柴盒通常就能达到效果),或者有意挑战一些危险动作,所以我们在秋千荡到不能再高时从上面跳下来,在旋转椅转得不能再快时跳上去,或在海盗船晃到几乎垂直时屹立在船尾。总之,只要你能证明这些孩子气的把戏有可能让你脑浆四溅,这样去玩就对了。
不过,对女生我们可就一丁点反讽的态度也没有,原因只有一个,就是根本没时间。前一秒钟她们还不在我们视野里,或者说引不起我们的兴趣;而下一秒钟你已经无法避掉她们,她们无所不在,到处都是。前一秒钟你还因为她们是你的姐妹,或别人的姐妹,想在她们头上敲一记;而下一秒钟你就想……老实说,我们也不知道我们下一秒钟想怎么样,反正就是那样、那样。几乎在一夜之间,所有这些姐妹们(反正没有其他种女生,还没有)都变得教人兴致盎然,甚至心荡神迷。
让我想想,我们跟之前到底有什么两样呢?刺耳的嗓音?但是刺耳的嗓音不会帮你太多忙,老实说——只会让你听起来很可笑,而不会让你性感半分;新生的阴毛是我们的每密,严守于身体与裤裆之间。它就长在该长的地方,一直要到许多年以后,才会有一个异性成员来检验它的存在。另一方面,女生则明.显有了胸部,还有随之而来的,一种新的走路方式:双手交叉放在胸前。这个姿势一方面遮掩、另一方面又同时引起别人注意刚发生的改变。然后还有化妆和香水,都是些廉价品,技巧也不熟练,有时甚至很有喜剧效果,不过,这依然是一个可怕的征兆,表示有事情无视我们、超越我们、在我们背后进行着。
我开始跟她们中的一个出去……不,这样说不对,因为我在这个决策过程中完全没有任何贡献。我也不能说是她开始跟我出去的,“跟谁出去”这句话有问题,因为它代表某种对等或平等的关系。而情况是大卫•艾许华斯的姐姐艾莉森,从那群每天聚集在长椅上的女生中脱队接纳了我,把我塞进她的臂弯下,领我离开海盗船。
现在我已经记不得她是怎么做到的,我怀疑即使当年也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。因为我记得在我们第一次接吻——我的初吻——到一半时,我感到全然地手足无措,完全无法解释我和艾莉森•艾许华斯怎么会变得如此亲密。我甚至不确定我是怎么远离她弟弟、马克•戈弗雷和其他人跑到了属于她那一边的公园的,或我们怎么抛开她那一伙儿,或她为什么把脸靠近我、好让我知道我可以把嘴贴到她嘴上呢?这整件事足以推翻所有的理性解释。然而这些事都发生了,而且还再度上演,隔天晚上,以及再隔一天晚上。
我那时以为我在干嘛?她那时以为她,在干嘛?现在当我想以同样的方式亲吻别人,用嘴唇舌头什么的,那是因为我还想要其他的东西:性、周五晚场电影、作伴聊天、亲人朋友圈的网络链接、生病时有人把感冒药送到床边、听我唱片和CD的一双新耳朵,也许还有——名字我还没决定——一个叫杰克的小男孩,和一个到底该叫荷莉还是梅希的小女孩。但当时我并不想从艾莉森•艾许华斯身上得到这些东西。不会是为了有小孩,因为我们自己就是小孩;也不是为了周五晚场电影,因为我们都看礼拜六最早的那一场;也不是感冒药,因为有我妈就行了;甚至也不是为了性,尤其是性,老天爷千万不是,那是70年代早期最龌龊恐怖的发明。
如果是这样,那些亲嘴的重要性在哪里呢?事实就是——根本没什么重要性。我们只是在黑暗中瞎搅和。一部分是模仿(我1972年以前见过的亲嘴的人:詹姆斯•邦德、西蒙•坦普勒、拿破仑•索洛、芭芭拉•温莎和席德•詹姆斯,也许还有吉姆•戴尔、埃尔希•坦娜、奥马尔•沙里夫和朱莉•克莉丝蒂、猫王,以及一大票我妈爱看的黑白片人物,不过他们从来不会把头左右摆来摆去),一部分是荷尔蒙的因素,一部分是来自同伴的压力(凯文‘班尼斯特和伊丽莎白•柏恩斯已经好几个星期都这样了),还有一部分的盲目惊慌……这里面没有意识、没有欲望也没有情趣,除了小腹中有一种陌生且微微愉悦的温暖。我们不过是小动物,这不表示到了周末时我们会把对方的衣服扒光,打个比方来说,我们刚刚开始嗅闻对方的尾部,而且还没有被那个气味吓跑。
不过听好了,萝拉。到了我们交往的第四晚,当我到达公园时,艾莉森手勾着凯文•班尼斯特坐在长椅上,伊丽莎白•柏恩斯则不见踪影。没有人——艾莉森、凯文、我,或挂在海盗船尾巴上还没开苞的白痴—_敢说一句话。我如坐针毡、面红耳赤,突然间忘了该怎么走路才不会为自己的每一小块身体别扭。该怎么办?。要往哪里走?我不想干架,我不想跟他们两个一起坐在那里,我不想回家。所以,我死死盯着小径上六号烟的空烟盒——那些空烟盒是划分男女生区域的分界线——不瞻前顾后,不左顾右盼,我直接回归那一群挂在海盗船尾巴上的单身男孩堆。在回家的半路上,我犯了判断上惟一的错误:我停下脚步看表。不过到现在为止我仍不明白我当时试图传达什么,或者我当时想唬谁。说到底,有哪种时间会让一个十三岁的男生从女生身边离开,回到游乐场,手心出汗,心脏噗通噗通乱跳,强忍着不哭出来?显然不会是九月底的某个午后四点钟。
我向马克。戈弗雷讨了一根烟,然后一个人到旋转椅上坐下来。
“人尽可夫。”艾莉森的弟弟大卫吐了一口痰。我感激地对他笑了笑。
就这样。我做错了什么?第一晚:公园、抽烟、接吻。第二晚:一模一样。第三晚:一模一样。第四晚:被甩。好好好,也许我早已经看出苗头。也许是我自作自受。在第二个一模一样的晚上,我早该看出我们已经落入俗套,我拖拖拉拉毫无进展,于是她开始另觅他人。但是她可以告诉我啊!她至少可以给我几天的时间把事情搞好!
我跟艾莉森•艾许华斯的恋情延续了六个小时(从放学后到全国新闻前的两小时空档,乘以三),所以我没办法宣称我习惯有她在我身边,而我却搞不定我自己。事实上,我现在几乎记不得任何有关她的事了。黑色长发?也许。小个儿?比我还小,八成是。吊梢眼,几乎像东方人的眼睛,还有黝黑的皮肤?有可能是她,也可能是别人。随便啦。但如果我们要依照悲痛程度而非年代来排名次的话,我会把她排到第二名。这样想想还挺安慰的,随着我年纪增长,时代也不一样了,恋爱变得更加精明老练,女性变得没那么心狠手辣,但脸皮更厚,反应更快,本能更发达。但是从此之后所有发生的每件事,都似乎带有那一晚的元素。我其他的浪漫史似乎都是头一个的混音版。当然,我再也不用走那长长的路,我的耳朵再也不会因为相同的愤怒而发烫,我再也不必数着六号烟的空烟盒来逃避嘲篓的目光和奔涌的泪水……不用了,没有了,不一样了。只不过,有时候,还是会有类似的感受阵阵袭来。
2.彭妮•贺维克(1973)
彭妮•贺维克是个女子.女孩,搁这会儿,我就要找个好女孩,不过当时我可漫这么肯定。她有一个好爸爸、一个好妈妈,有好房子,独栋的,带花园、树木和鱼池,还有好女孩的发型(她金发,头发留得有点时髦,很干净、很有生气、司仪般的中长发)和亲切、会笑的眼睛,还有一个好妹妹,每当我按电铃时她都很客气地微笑,而且在我们不希望她碍事时离得远远的。彭妮很有礼貌——我妈很喜欢她——而且她的成绩一向顶尖。彭妮长得很好看,她最喜欢的前五名歌手是卡莉•西蒙(Carly Simon)、卡洛•金(Carole King)、詹姆斯•泰勒(James Taylor)、凯特•史蒂文斯(Cat Stevens)和艾尔顿•约翰(Elton John)。喜欢她的男生很多。她真的很好,事实上,她禾让我把手放到她下面去,甚至不让放到她胸罩上,所以我就跟她分手。只不过,当然啦,我没有跟她说为什么。她哭了,而我因此憎恨她,因为她让我觉得自己根本是个大坏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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